最近在生活上發生一件與送禮有關的小插曲。
前因後果不便說明,總之就是有關送禮與對方回禮的事情。
因為一個小意外,對方送了一份禮物,但當事者覺得不妥,於是又悄悄回送禮物給對方的小孩(可能怕對方不好意思收禮),結果對方又回送更大的禮。
我在當中有一些感觸。
好似一般助人工作者(老師、諮商師、社工師、牧師之類的),通常容易婉拒服務對象的感謝,總是覺得不希望對方破費,覺得自己付出的是應該的,無須再送禮。
但我倒是覺得,這是對方表達感謝的方式,也許也可藉此讓助人關係中對方處在受助者角色下的力量,得到一些平衡。
我的意思是,對方來訪時通常是處在有困難的情況下,也許覺得自己是有問題、是不好的,但在受助的過程後有了改變,送禮也許也傳遞了這份改變後的心情,至少表示感恩或主動表達善意的能力。
我覺得,歡喜地接受,也是給對方的一份祝福。
能夠接受別人的善意,其實是一種福氣!
當對方感恩地給,而我們欣喜地接受,不就完成了一份關係的美麗。
所以,每當別人主動要請我吃飯時,我通常都爽快地答應。既然這是對方的好意,何不愉快地接受。
如果對方是因為不好意思而邀請,那是他的心態問題。但我通常假設,這是對方想要表達關心的方式。
如果我們誠心預備一份禮物,卻被對方婉拒,就算對方是不好意思,其實還是會有點小受傷。
當然這種送禮不是做面子那種的。
學會接受好的,也是一門功課!


圖片出處: xinsheng.net/xs/articles/ gb/2004/4/7/26475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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