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在課堂上跟學生表示:「公民與社會」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課程,也安排了時事報告,希望學生們能夠留心去注意身邊發生的事情。於是,這幾天發生了一些事。

1.
週日晚上,全家聚餐,開車到山上的一家餐廳。
第一次來,被山中的氣息及高挑的視野所吸引。(菜色跟味道卻沒有預期中的誘人)
剛吃飯,隔壁包廂傳來震耳欲聾的唱歌聲,連女兒都開始抱怨。
整桌的人,自然也為此說了幾句。但並沒有什麼實際的行動。
也不知是為什麼(以前的我或者不會這麼衝動),我起身,走到包廂前面,詢問服務人員,能否請裡面的人把音量調小。
服務人員的回答也很有趣,說:包廂的客人是消費五千元以上的,所以言下之意,他們也不願得罪。我表示,我們也是花錢消費的,理當有被尊重的權利。後來,他們說可以把門關上。
雖然並沒有解決根本的問題,但至少我有行動,也表達自己的想法。
安靜多了之後,我們開始用餐。
我很高興,自己有這樣的勇氣與行動力!

2.
今早看到聯合副刊上面的一篇文章「美國人以詩療傷」。原本吸引我的是因為「詩」這個主題(老實說,我很喜歡讀詩、寫詩),看完之後,卻吸引我上網搜尋,文章所提到的九一一「陰謀論」紀錄片《零錢》(Loose Change)。
還沒看完,但對於政治、對於種族衝突、對於那種對不同種類的排斥,越來越有一番感觸。
是什麼樣的社會、什麼樣的價值觀,教導灌輸了一種因為彼此不同,所以需要互相仇恨的心態呢?又是什麼樣的政治手段、什麼樣的強權,決定部分人的去留?
政府、媒體,可以玩出什麼樣的把戲?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,又可以發揮什麼樣的影響力?
我問自己,也想與學生分享。

3.
學校快八十高齡的神父,來到輔導室,總喜歡與我聊聊信仰的事情。
今天我們談到:基督教為什麼要分那麼多教派?基督教跟天主教為什麼要分我們、你們?
在之前教會的教導中,其實對於天主教的說明很少,隱隱約約確實有一種「我比你優越」的心態。
我也納悶,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區別。

為了證明自己,就要把跟自己不同的人列為較次等的嗎?我深深地質疑也無法認同。
平等,除去標籤、標準的差別待遇,無論是因為性別、出生地、國籍、種族、膚色、宗教,那些其實沒有所謂好壞優劣的分別,可以相互學習、欣賞,差異當中的生命活力,這樣的世界,或許就能減少一點戰爭、一絲恐懼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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